本周最高法院对Affirmative Action (简称AA)的裁决引发了华社的很大反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有十个华人就有十种不同的反应。有欢欣鼓舞的,也有痛心疾首的,更有五味杂陈或心情复杂的。笔者也算是属于“五味杂陈”派的吧。
大学录取的AA政策历来争议很大,超过一半美国民众不支持。在极度政治分化的今天,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如果得不到一半以上人口的支持是很难维持下去的。
目前AA碰到的问题是:两个同样合理、但是相互有潜在冲突的社会诉求在大学录取这个棘手的问题上撞车了,也即所谓“competing public interest”。一个是追求择优录取原则所反映出来的平等精神,即表层是要求meritocracy,而实质是要求equal protection;一个要求大学生源的多样性,也即diversity。多样性是美国社会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石,而保障择优录取的平等权利却是社会公平和进步的保障。都有道理,你说怎么办?
我们不应把AA的争议简单化地看成是黑与白、对与错、或正义与邪恶的化身。我们也不应把这次判决变成一个争辩不休的口水话题。我们应该把这件事作为我们社区的“teachable moment”,变成我们成长和成熟的转机,变成我们学习参与民主的契机。这样的机会并不多,需要大家珍惜。
须知,美国华人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追求平等待遇的司法抗争历史。其核心,就是第十四宪法修正案的“equal protection”平等待遇条款。从1886的Yick Wo vs Hopkins,华人在高院打赢了美国历史上应用该条款的第一次官司,到最近司法部反驳佛州排华土地恶法给出的理由,再到本周高院对AA的判决,都是围绕着这个第十四宪法修正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条款而展开的。在目前美中关系急剧恶化,华人处境艰难,这个第十四修正案可以说是咱们华人的命根子,护身符啊。
AA的初衷没有错。华人社区追求平等对待的努力也没有错。只要我们的心还能时刻想着所有族裔的社会公平和平等对待,那AA初衷之精神也没死,不会死。
放眼未来,我相信,美国社会已有足够的进步,美国高校有足够的善意,美国政府也有足够的政策和资源安排,来帮助受此判决影响的少数民族学生。
历史并不会因此而倒退。
薛海培 (本文仅代表笔者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