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美国种族问题“看病”

最近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大学录取过程中考虑种族因素为违宪。虽然这一判决直接涉及的是高校录取中的平权问题,但它对美国自1960年代以来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在各领域的实施都将有深远影响。

此事在华人和亚裔社区里引起巨大反响,庆祝、遗憾、反对的声音此起彼伏。根据研究机构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6月8日发布的研究,大多数(53%)亚裔美国人认可“平权法案”这一概念。但同时,绝大多数(76%)亚裔反对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将种族作为考虑因素。

在此,我想从社会发展的角度分析一下平权的历史作用和局限。

一个人不舒服时看医生,医生要做三个层面的诊断。第一,该人是否真有病。第二,如果有病,是自愈还是要用药。第三,如果用药,那种药最有效。

我们在分析社会时,也有类似的三个层面。

比如对平权问题,首先今天的美国社会是否存在系统性种族歧视这个疾病。有人认为这个病仍然存在,而且严重。因此支持平权法案。有些人则认为美国社会已经实现机会平等,只需要个人奋斗改变自身地位。因而反对平权法案。

在认为疾病存在的人们里,第二个问题是疾病是否可以自愈还是需要用药。主张自愈的人反对平权法案。主张用药的人支持平权法案。

在主张用药的人们里,第三个问题是用什么药?有人认为平权法案是有效的药(尽管有副作用)因此支持。有人则认为平权法案是错药,弊大于利,或是以毒攻毒,因此反对。

我的看法是美国仍存在系统性种族歧视,治病需要自愈(个人奋斗)和用药(系统干预)并举,在找到更有效的药之前,应继续使用已知有一定效果的药。我们支持平权法案并肯定其在消除种族歧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用药的目的是治病,最好的结果是病愈而停药。治病过程中需要根据病情变化调整甚至更换新药。平权法案也需要不断调整,改进,甚至替换,并在完成其历史使命后逐步消失。

作者:张小彦博士

1:https://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66063739